人保財險云南省分公司機房安全改造服務項目招標
一、采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
府采購貨物和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
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
公司的委托,就本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誠邀具有完成本項目服務能力的供應
商參與磋商。
二、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編號:YSZJ招-2024041
2.項目名稱:人保財險云南省分公司機房安全改造服務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總金額:標包1:一體化機柜改造服務,預算金額29.50萬元;標包2:
UPS電池維護服務,預算金額28.80萬元。
5.采購內容:需采購供應商,提供一體化機柜改造服務及UPS電池維護服務。
具體服務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6.服務期限:按采購人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服務。
7.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8.服務要求:服務要求參考《信息技術服務—服務基本要求》(GB/T 37961
-2019)執行。并按照采購人要求實施改造或維護服務,驗收標準參照合同約
定的技術要求執行。
9.標段劃分:本項目分兩個標包
標包1:一體化機柜改造服務
標包2:UPS電池維護服務
以上兩項服務可為同一供應商或不同供應商提供服務(可兼投兼中)。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
效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2.供應商提供2021至2023年任一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新成立不足一
年的,提供自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
金存款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須提供繳稅所屬時間在
2024年01月至本項目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
款書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
的,應提供依法免稅的相關證明文件;供應商須提供繳費所屬時間在2024年
01月至本項目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繳款書或銀行
繳納(費)憑證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繳款證明,依法免繳的,應提供
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或證明材料。
5.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指
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
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6.信譽要求: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
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沒
有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但期限屆滿的除外)。提供相關網站查詢結果(查詢時間為本采購公告發出之
日起至磋商截止時間止)。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
項目;如公司內部干部、員工與供應商存在關聯關系需參照總公司下發的《中
國人民保險集團干部、員工關系企業與公司交易管理實施辦法》中采購相關規
定的通知要求執行。
8.分支機構(分公司)須獲得總部(總公司)授權(可以為針對本項目的專項
授權或總體授權)。同一家公司的總部(總公司)和分支機構不能同時參與磋
商,同一家公司下屬的不同分支機構不能同時參與磋商。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磋商。不允許分包、轉包。
四、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
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請攜帶加蓋公
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2.競爭性磋商文件500元/標包,售后不退。
五、響應文件的遞交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磋商時間為2024年11月21日下午14時00分(北
京時間)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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