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門區(qū)2024年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水旱災害防御)靈甸閘下游港道拋石護岸工程招標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通市海門區(qū)2024年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水旱災害防御)靈甸閘下游港道拋石護岸工程已由《關于南通市海門區(qū)2024年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水旱災害防御)靈甸閘下游港道拋石護岸工程實施方案的批復》(通水運【2024】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省級水利發(fā)展資金。項目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項目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海門區(qū)靈甸河。
2.2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建設內容:擬對靈甸閘下游港道進行拋石防護,項目總投資金額約100萬元,招標控制價為87.265275萬元。
2.3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詳見本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特別提醒:一級注冊建造師,必須根據(jù)《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誠信庫相關材料請及時進行修改,因未修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R自近2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R近1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R近三個月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R近5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或者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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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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