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東東山醫院智慧醫院信息化建設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
一、招標條件
本天津河東東山醫院智慧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 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950萬元,招標人為天津河東東山醫院。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 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天津河東東山醫院智慧醫院信息化建設,加強醫院信息化建設,實現醫院信息“平 臺化”,優化醫療業務的數字化流程,實現醫院“智慧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天津河東東山醫院智慧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天津河東東山醫院智慧醫院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具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含報表)或投標文件開啟時間前3 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3.提供2024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免 稅或者零申報的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說明)。
4.提供2024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或由第三方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說明)。
5.投標人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并加蓋 公章(截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 書面聲明)。
(二)投標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投標人若為法定代表人參加投 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投標人若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授權書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內的身份 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并加蓋公章。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2月04日09時00分到2024年12月11日16時00分
獲取方式:投標人請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公章以及被授權人的 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招標文件的售價:售價500元,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6日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6日0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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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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