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煤業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設指揮部甲醇罐區油氣回收設施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設指揮部甲醇罐區油氣回收設施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40412459,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國家能源集團寧煤公司烯烴一分公司增加兩臺甲醇儲罐改造項目,項目位于烯烴一分公司現有罐區西側預留地內,占地面積約2.04萬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新增甲醇儲罐(2臺3萬m3內浮頂儲罐),及其配套機泵、尾氣回收設施、泡沫站、管廊等。項目建成后,可解決煤化工基地因甲醇儲能不足影響生產負荷及檢修的問題。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序號
設備名稱
物資編碼
物資描述
單位
數量
備注
1
油氣回收設施
20001031
工業材料回收設備-通用
套
1
2.1.3交貨期:2025年3月5日前完成交貨。
2.1.4供貨地點:寧夏靈武市寧東鎮煤化工基地烯烴一公司甲醇罐項目施工現場
2.2其他:付款方式:全額銀行電匯。整單結算,貨到驗收合格付款60%,安裝調試成功付款3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無息付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處理量不低于1800Nm3/h的“吸收+吸附”油氣回收設施合同業績1份,且至少運行5年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5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中無法體現合同要求的關鍵內容,用戶證明中有所體現也視為有效業績(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0617: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12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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