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項目一期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攀枝花市仁和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項目一期(項目名稱)已由攀枝花市仁和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攀枝花市仁和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攀枝花市仁和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項目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攀仁發改〔2022〕539號)和《攀枝花市仁和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攀枝花市仁和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項目一期初步設計投資概算的批復》(攀仁發改〔2024〕29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攀枝花市仁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攀枝花市仁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攀枝花市仁和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攀仁發改〔2022〕539號)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自行招標?委托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仁和區仁和鎮。
2.2規模及投資額:新建及改建仁和區范圍內污水收集管網約20.45km,其中擬新建污水管網約3.45km,改建合流制管網約17km,管網管徑DN400-600,新建及改建污水檢查井約290座,并配套建設相關附屬設施。項目估算投資2971.18萬元。
2.3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4招標范圍:(1)勘察:對招標項目進行必要的地質勘察和出具地勘報告;(2)設計:完成本項目建設的所有設計工作和出具相應的設計文件(含現場服務、技術交底、變更設計、中間驗收、竣工驗收等);(3)施工:完成本項目建設的所有工程內容(具體范圍及內容按照招標人確認的完善的施工圖所示的全部內容執行)。
2.5標段劃分:本項目為1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獨立法人資格。勘察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行業(給水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本項為多選)
?設計業績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設計)不少于1(1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市政類。
?施工業績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市政類。
?無業績要求。
3.1.3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參加本項目投標時沒有在其他未完工的項目擔任項目經理,中標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由設計負責人兼任?由施工負責人兼任,/,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1.4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1.5施工負責人(建造師,下同)的資格要求:具有注冊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均具備獨立法人資格;(2)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3家,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3)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及義務;(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在本招標項目中單獨或與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投標;(5)本項目投標報名、投標保證金繳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均由牽頭人負責,牽頭人進行的各項行為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2月27日開始下載招標資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1月16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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