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河新城路燈亮化工程(施工)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4年運河新城路燈亮化工程(施工),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條件要求的供應商踴躍參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NCX-2024-1201
2、項目名稱:2024年運河新城路燈亮化工程(施工)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預算:3588564.32元
5、項目概況內容:本項目為2024年運河新城路燈亮化工程(施工),主要內容包括:西崗北路(北起汽車西站路-南至安濟路)、安濟路(北起西崗北路-南至居仁路)、安順路(北起汽車西站路-南至英智路)、英智路(東起安順路-西至安寧路)、安寧路(北起柳行路-南至車站西路)、西岸南路(北起機場路運河鐵橋下-南至在建濟鄒高速運河大橋下)、汽車西站路(安康路-濟水大道)等現狀道路增設路燈、南二環花鏡種植、路肩綠化及其它零星工程。具體采購內容詳見本采購文件第三章“項目說明”及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材料。
6、計劃工期:20天。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本項目的特定要求
2.1 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
2.2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3 供應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完善的施工服務能力;
2.4 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須在本單位注冊)并同時具備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 一個供應商只能提交一個響應文件。如果供應商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國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報價:
3.1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3.3 均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4. 未被暫停或取消濟寧市范圍內采購項目的報價資格;
5. 供應商近三年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 開標之日起前三年內不良信用記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關于在采購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供應商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磋商小組通過“信用山東”、“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
7.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及方式
1、獲取取采購文件:請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7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攜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原件復印件)報名并獲取采購文件。
(1)供應商營業執照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供應商資質證書;
(3)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須在本單位注冊)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2、獲取采購文件的方式:現場獲取。
3、售價:300元/份,售后不退。采購人不提供郵購采購文件服務。
備注:(1)以上資料除授權委托書原件,其余僅留復印件(原件報名后即退)
(2)未按要求響應本項目(報名)的,按無效響應處理。
(3)獲取磋商文件時報名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供應商最終資格的確認以磋商小組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1月10日09時30分
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未按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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