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城市文化綜合體項目供配電(含外網)工程項目招標
一、招標條件
河南省汝州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城市文化綜合體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河南省汝州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供配電(含外網)工程進行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汝州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城市文化綜合體項目供配電(含外網)工程項目;
2.2項目編號:YXZ
2.3建設地點:汝州市朝陽中路北側、規劃次干二路西側;
2.4招標范圍:汝州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城市文化綜合體項目供配電(含外網)工程施工圖中電源線路、變壓器、配電柜、配套電氣附件輔材等設備材料的施工、安裝、采購、調試、驗收(直至驗收通電,并交付招標人正常使用)及保修服務;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工期要求:70天;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項目所在地供電部門驗收合格標準,按供電部門要求正式送電。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國家能源局(或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承裝(修、試)電力設備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四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簽訂的供配電工程業績1份。
3.3項目經理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國家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或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培訓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提供與投標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
3.4財務要求: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年度經審計機構審計出具的審計報告;2024年10月1日以來單位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本條規定年份的,可提供成立時間至當前時間節點的財務狀況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5信譽要求:
3.5.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的書面承諾(加蓋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格式自擬),若發現投標人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5.2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加蓋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格式自擬)。
3.5.3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時間為招標發布之日后,項目評審結束前)【提供信用查詢的方法:首先投標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詢截圖,附在投標文件內。如發現投標人提供的信用查詢截圖存在看不清、查詢內容不全等問題,在資格審查時可在網上即時查詢信用項,即時查詢信用結果作為最終資格審查依據】。
3.5.4投標人存在違法行賄行為的,將被拒絕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注:根據全國檢察機關的統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國檢察機關停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代理機構在開標當天經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進行查詢并打印留存。
3.6其他要求:
3.6.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投標。企業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企業信用信息等查詢網頁截圖并加蓋企業公章。
3.6.2投標人應保證提供的上述資料真實有效,一經發現有造假行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并保留追究其相關責任的權利。
3.6.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時間: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可下載詳細招標、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
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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