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華電伊犁州45萬千瓦風光電項目第三方檢驗試驗服務項目招標
一、招標條件
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相關招標項目新疆華電伊犁州45萬千瓦風光電項目第三方檢驗試驗服務項目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華電伊犁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2.2項目規模:新疆華電伊犁州45萬千瓦風光電項目包括:伊寧縣35萬千瓦風電、霍城5萬千瓦光伏項目、霍城5萬千瓦風電。
伊寧縣場區安裝49臺7.1MW的風電機組,配套工程包括新建1座110kV升壓站、1座35kV開關站、220kV升壓匯集站110kV側間隔擴建建筑及安裝工程、5萬千瓦光伏(包括15臺箱變基礎)、集電線路、施工檢修道路、場內輸變電線路及檢修道路等。
霍城10萬千瓦風光電項目,5萬千瓦(5MW及以上機型)風電、220kV升壓匯集站110kV側間隔擴建建筑及安裝工程、5萬千瓦光伏、集電線路、施工檢修道路等。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實際以招標人具體要求時間為準。服務期限暫按8個月計算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項目管理-45萬千瓦風光電項目第三方檢驗試驗服務(CHDTDZ058/19-QT-39501):45萬風光電項目的所有見證取樣和送檢,包括但不限于:實體工程檢測、抽檢和復檢及施工過程質量檢測監督,樁基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見證取樣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建筑節能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常規材料檢測、附屬及配套工程檢測、路面取芯檢測、裝飾裝修、實體質量、使用功能等所有涉及本項目的檢測試驗工作內容,對本工程所有土建取樣、抽樣的樣品、試件以及現場的成品、半成品進行檢測試驗。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項目管理-45萬千瓦風光電項目第三方檢驗試驗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等級要求:投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資質要求之一:
1)投標人應具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2022年57號令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綜合類資質;
2)投標人應具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2022年57號令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類資質(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能、道路工程、鋼結構);
3)根據新疆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投標人應具備原2005年141號令在資質有效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資質范圍包含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資質);
9.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在有效期內的省級及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計量認證證書CIA);
10.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第三方檢測技術服務的合同業績。投標業績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5-04-2809:00到2025-05-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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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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