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煤業有限公司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變電所電氣設備及大橋車站新建照明燈橋安裝工程招標
招標編號:HNZB2025-04-2-48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華能煤業有限公司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變電所電氣設備及大橋車站新建照明燈橋安裝工程,招標人為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華能煤業有限公司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變電所電氣設備及大橋車站新建照明燈橋安裝工程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變電所設備安裝及新建照明燈橋安裝。
2.2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兩個單位。
2.3招標內容:
2.3.1.對鐵北、靈東、靈露、東站電氣設備及附屬配套設備設施進行安裝、調試及投運前的各項試驗。
2.3.2對鐵運公司新建照明燈橋1座,跨度35米,高度18米,每座燈橋安裝NTC9280LED投光燈8臺,燈橋基礎深度不得低于10米,新鋪設供電電纜YJV22-3*35+1*16150米采用地埋,地埋深度不小于0.7米將原有3座照明塔拆除。詳見技術規范書附件一、工程量清單附件二(*因資金出處不同,為實現統招分簽,投標人須嚴格按照此清單格式進行報價)。
2.4工期:雙方簽訂合同,以開工報告所載明的開工日期后9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內容,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5其他需要說明內容:*投標人須嚴格按照附件二;《工程量清單》的格式進行報價,不允許更改;投標人須仔細閱讀招標文件及招標摘錄表,在充分理解的情況下編制投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一級供應商分為一級集采供應商和總部部門供應商。一級集采供應商可向華能集團范圍內所有單位提供采購服務;華能集團總部部門供應商可向華能集團所有總部部門提供采購服務。二級供應商可向華能集團所有二級單位及其所轄企業提供采購服務。非庫內合格供應商有意愿參加庫內招標的,按照華能供應商入庫流程申請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有資格參加庫內招標采購活動)。
3.2專項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以下資質:
(1)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包含承修類四級及以上、承裝類四級及以上、承試類四級及以上)。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一份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所設備安裝施工業績合同。
注: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須包含合同首頁、業績內容證明頁、簽字蓋章頁、可以體現施工的電壓等級等內容,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委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注冊證書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投標人委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并同時提供中級及以上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證書(如證書未體現專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投標人委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須提供所在投標單位的近一年內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或與投標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備注:近一年是指2024年6月1日及以后連續3個月)
3.2.4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不接受分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4月30日9:00起至2025年5月8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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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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