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增工程招標
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增工程招標
(項目編號:TH2025QTGC0006)
1.招標條件
本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規定為:1、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2、非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自主采招項目)。
1.1項目名稱: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增工程
1.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太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議書的批復、發改中心〔2023〕128號
1.4招標人:太和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
1.5項目法人:太和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
1.6(登錄后查看)
1.7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8項目出資比例:100%
1.9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太和縣境內
2.2建設規模:2024年太和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增工程項目包括:田間道路,節制閘、排水暗管等,項目涉及趙集鄉、胡總鎮、稅鎮鎮、宮集、苗老集、原墻、雙廟、馬集、舊縣、桑營、雙浮、五星等鄉鎮,具體工程施工內容詳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規定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合同估算價:9533782.53元
2.7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認定。聯合體協議作為資格評審因素,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各方職責分工、合同份額占比,未明確的將作為否決投標文件條款;
3.2.2聯合體成員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即應具備滿足聯合體協議約定的成員分工所需的資格條件和能力;
3.2.3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資質;
3.2.4聯合體協議約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
3.2.5除聯合體協議書和中小企業聲明函由聯合體全部成員共同簽署外,投標文件其余部分由聯合體牽頭人簽署;
3.2.6聯合體全部成員最多不得超過/家。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說明:適用于分標段招標項目,填寫具體數量)
3.4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5按照財政部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本項目:
3.5.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
3.5.2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5.3第/標段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算金額/萬元,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5.4投標人通過聯合體形式實現的,應該在聯合體協議中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5.5投標人通過明確分包形式實現的,發承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投標時需提供落實促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承諾。
3.5.6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6月4日09時00分,……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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