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江航電樞紐項目物聯網信息化系統服務招標
公告截止時間:2025-06-0315:0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設計施工總承包(第SJSG標段),招標人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業主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物聯網信息化系統服務采購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設計施工總承包(第SJSG標段)。
(2)工程地點: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
(3)項目概述: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設計施工總承包(第SJSG標段)項目,常山段航道起點為常山的輝埠,終點為常山官莊村附近,里程長約33.4公里,主要工程建設規模為:按照III級航道標準整治航道約33.4公里;拆除天馬水電站,新建白虎灘、天馬、閣底和招賢4座樞紐(含船閘、泄洪閘、電站),改建橋梁5座,新建服務區1處、錨地4處,建設相應的航標、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
(4)招標內容:
1)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設計施工總承包(第SJSG標段)項目所需的物聯網信息化系統服務,工作內容包括水位監測、水質監測、混凝土拌和站監控、智能配電箱監測、智能用電、AI識別算法、BDS北斗定位、塔機監測及吊鉤可視化、塔司行為識別、基坑自動化監測、視頻監控系統等現場硬件設備和輔助工具的設計、采購、安裝及硬件運維服務等工作。工期起止時間暫定為2025年06月15日至2029年11月15日(實際開、完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2)付款模式:固定綜合單價。
3)支付條件:甲方在每期計量后按完成產值再扣除下列款項后,按80%支付(可以匯票或支票等形式支付)給乙方,待所有設備安裝且經驗收合格、調式完畢后支付已計量服務費的95%,服務工期結束后支付至結算服務費用的100%。
①甲方代扣的其它有關費用和有償服務費;
②罰款、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應扣除的費用。
4)支付方式:混合支付,默認為現金,當甲方存在資金缺口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現金時,可使用供應鏈金融產品進行支付。
5)本次招標定作物主要用錢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輝埠-雙港口)航電樞紐項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設計施工總承包(第SJSG標段),故定作物除嚴格遵守規定質量標準外,尚須滿足甲方本工程各個工區施工生產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
3.3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22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報告中單位和法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法人或單位名稱變更公告或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4業績要求:投標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內至少有2個合作業績,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合同文件復印件蓋投標單位公章)。
3.5履約信用要求:若投標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投標人投標文件需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5.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5.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5.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3.5.4被中交集團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的。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3.6.3投標人應遵守有關國家法律、法令和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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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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