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火車站站前廣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約77.7萬元
最高限價:約77.7萬元
采購需求:宿州火車站站前廣場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安保、保潔等工作,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滿1年后,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可以續簽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在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皖財購[2022]556號),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5)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www.chinatax.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發布的為準,查詢截止時點為采購響應遞交截止時間。
情形(2)由供應商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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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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