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京昆高速祁臨段靈石至霍州區間護欄專項提升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招標
(交控集團招采認證編號:JKJ……)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5京昆高速祁臨段靈石至霍州區間護欄專項提升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同意中部公司實施“G5京昆高速祁臨段靈石至霍州區間護欄專項提升工程”的批復》(晉交控函〔2025〕128號)批復、《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2025年第6次會議決議》同意招標,資金來源為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統籌資本化預算,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G5京昆高速祁臨段于2003年9月通車運營,路線全長175.394公里,至今已運營22年。其中,靈石至霍州區間地處山嶺重丘區,長大縱坡路段較多,最大高差449.478米,日均交通量26767輛,大型及兩客一危車流量比例38%。為提高該路段安全運營水平,對G5京昆高速祁臨段靈石至霍州區間K623+900~K652+100、K661+760~K674+780中央分隔帶和路側護欄防護能力進行提升。
2.2招標范圍與內容: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001標段:G5京昆高速祁臨段靈石至霍州區間護欄專項提升工程EPC總承包項目。
招標范圍:中央分隔帶護欄采用整體式SSm級混凝土護欄;路側采用SB、SA、SS級波形梁護欄。拆除波形梁護欄不超104149m;拆除防眩板25203m;挖除中分帶3411.24m3;挖除路緣石3466.85m3;新建UHPC護欄26512.34m;新建SB、SA、SS級不銹鋼護欄不超過67464.2m,具體結合舊護欄循環利用方案在施工圖階段據實調整;施劃標線11556.2m2;新設輪廓標6189個;新設防眩板28669m,修復邊溝1427.74m3。
內容包括:施工圖勘察設計(含預算及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責任修復等。
2.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0日歷天,其中:勘察設計服務期限20日歷天,施工工期10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12個月。
2.4質量標準:滿足《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D81-2017)、《波形梁鋼護欄》(GB/T31439-2015)、《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D81-2017)、《公路交通工程鋼構件防腐技術條件》(GB/T18226-2015)、《防眩板》(GB/T24718-2023)、《輪廓標》(GB/T24970-2020)、《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15)、《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3650-2020)等標準,交(竣)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2.5安全目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88號)、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9號公告)等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下列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公路行業(公路、交通工程)甲級資質;具備工程設計公路行業甲級資質的投標人須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的公路工程設計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②投標人須具備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資質和路基路面養護甲級資質或山西省交通運輸廳核發或核準有效的公路養護工程施工二類甲級從業資質,并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承擔施工部分的單位提供)。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承擔設計任務和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應分別對應滿足上述條件。
3.3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具備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的審計報告且年度(年末)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大于1。
3.4業績要求:
①投標人近五年內(2020年6月1日至今,以設計批復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類項目設計業績。
②投標人近五年內(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類的施工業績。
注:1.如業績為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且同時包含以上內容,予以分別認定。
2.如為聯合體投標,承擔設計任務、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累計滿足上述條件。
3.5人員要求:
項目經理: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專業,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登記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作為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近五年內(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類的施工業績。設計負責人: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作為設計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近五年內(2020年6月1日至今,以設計批復時間)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類的設計業績。
施工負責人: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專業,且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登記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作為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近五年內(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類的施工業績。(注:可由項目經理同時兼任)。
施工技術負責人: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具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登記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作為施工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近五年內(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交安工程類的施工業績。
專職安全員2名:持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且登記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注:1.以上人員業績含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2.如為聯合體投標,承擔設計任務、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累計滿足上述條件。
3.6信譽要求:投標人(包含所有聯合體成員)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否則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①投標人被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的企業;②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投標人近三年內在工程建設領域因重、特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或在山西省工程建設項目中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報;⑤投標人在山西省建設市場中發生嚴重不履約行為;
⑥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⑦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在近三年內(2022年6月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
⑨投標人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⑩投標人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電子招投標采購交易平臺”中被列入供應商黑名單。
3.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投標人具有下列
情況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不包括同一聯合體各成員之間):
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②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
③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相互兼職的關聯企業。
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家,牽頭人須為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②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并在協議書中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④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業主單位簽訂合同,參與聯合體的各方對各自的承包范圍負有獨立責任和對整體的項目負有連帶責任。
3.9總承包單位(包括總承包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是總承包項目的初步設計單位(如有)、代建單位(如有)、監理單位或以上單位的附屬單位。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5-06-18-18:00:00至2025-06-25-18:00:00(北京時間)(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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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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