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段/包
標段/包名稱: | 深圳地鐵2025年超級充電站EPC總承包項目(第二次) | 標段/包編號: | WZ-20250414-4916 |
報價方式: | 總價包干 | 采購控制價(元): | 13507073.03 |
采購控制價說明: | |||
采購控制價說明附件: | |||
評審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開啟形式: | 線上開啟 |
投標/響應文件: | 線上遞交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方式: | 否 | ||
是否遞交資格審核資料: | 否 | ||
聯合體投標: | 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
交貨期(天): | 150 | 交貨期說明: | 無 |
招標/采購范圍: | 無 | ||
資格條件: |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商事主體,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 (2)投標人同時具備:①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含軌道交通)及以上資質;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一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同時具備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四級及其以上資質(如投標人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以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的各方所承擔的項目的分部內容審核對應的資質) (3)投標人擬派主要負責人同時滿足:投標人同時具備①項目總負責人: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②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電氣專業)或以上職稱;③施工項目經理: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專業),且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注:①本項目內由3人分別任職不得互兼;②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由牽頭單位委派;③若為聯合體投標,施工項目經理須由承擔本工程施工工作的單位委派,且注冊在該單位,設計項目負責人由承擔本工程設計工作的單位委派,且注冊在該設計單位。 (4)投標人同時具有至少一份以下近五年合同業績(2020.5.1至投標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①單個市政工程(需包含相關電力相關內容)設計合同金額不低于15 萬元的設計業績一項;②單個市政工程(需包含相關供電、電力相關內容)合同金額不低于700 萬元的施工業績不少于一項。(如投標人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以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的各方所承擔的項目審核對應的業績,取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的各方累計業績情況作為審核標準。) (5)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除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投標人組成聯合體的,聯合體家數不超過2家,并按要求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格式詳見第三章投標文件格式); ②按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聯合體的牽頭人及各方所承擔的項目的分部內容審核對應的資質及業績; 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次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④在投標過程中聯合體不允許發生聯合體成員變更的情形,否則其投標資格將被取消; ⑤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章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注: (1)投標人提供的證書(證件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單位近三年來(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過訴訟、仲裁史,其訴訟請求、仲裁申請沒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與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單位進行訴訟、仲裁、正處于其他的糾紛化解程序中;或自2020年以來在招投標(詢價)活動(包括在深圳地鐵項目)中因串通投標(報價)被暫停投標(報價)資格期間;或被主管部門認定為串通投標(報價)的;或被紀檢監察部門或相關主管、監管部門認定為違背誠信經營,存在違規,合規性重大風險的;或在深圳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單位履約評價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記錄的紅牌不良行為且在禁入期的投標人將不被招標人接受。 | ||
文件獲取開始時間(公告發布開始時間): | 2025-06-19 16:30 | 文件獲取截止時間: | 2025-07-03 16:30 |
質疑截止時間: | 2025-06-26 16:3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時間: | 2025-07-03 09:00 |
遞交文件截止時間(公告發布截止時間): | 2025-07-10 09:00 | 開標時間: | 2025-07-10 09:00 |
文件獲取地點: | (登錄后查看) | ||
開標地點: | (登錄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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