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科學院醫學實驗中心中醫藥實驗平臺系統完善及能力提升項目
預算金額:667.8000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品目號
貨物名稱
數量(臺/套)
簡要技術需求
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
是否允許進口產品
1
超高效液相色譜儀(含電化學檢測器)
1
用途:可廣泛用于藥物研發,藥物質量控制,雜質分析,生命科學研究,如氨基酸分析,天然代謝產物分離,脂肪酸分析等,中藥配方顆粒,經典名方等領域。
110
進口
2
純水超純水一體機
1
反滲透純化過程帶有棄水回流設計。
16
國產
3
快速蛋白層析系統
1
輸液泵:壓力范圍:0–27MPa(4000psi)
45
國產
4
醫用超低溫儲存箱
1
室溫:;寬氣候帶設計,適合10~30℃環境使用。
16.8
國產
5
高分辨液質聯用系統
1
用途:用于小分子檢測,脂質組學,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生物標志物篩選及以及代謝流分析。
480
進口
合計
5
667.8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鼓勵節能、環保政策:依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執行。
(2)扶持中小企業政策: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
(3)本項目采購標的是否接受進口產品詳見第一條項目基本情況中“是否接受進口產品”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信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具有良好資金、財務狀況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2)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d.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e.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3)所投產品的原產地均應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或地區;(4)廠家和其授權代理商均可投標。如所投產品為進口產品,且代理商投標,需提供所投進口產品所屬廠家針對本項目的直接授權函,同時相關廠家失去其所授權的進口產品的投標資格(廠家包括其在國內的獨資公司。接受廠家代理商針對本項目的轉授權,但需提供上述代理關系的證明。);(5)按本招標的規定獲取招標文件;(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5年06月28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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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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