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機場物業服務外包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義烏機場物業服務外包項目招標人為浙江省義烏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招標。
2.招標內容和范圍
2.1招標內容和范圍:義烏機場范圍內場區、航站樓、飛行區有關區域的衛生保潔和傳達室值班值守(門衛、收發)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服務標準及要求;
2.2服務期:項目服務期限采用“1+1+【N】”年模式:
1.第一年合同期為2025年8月6日—2026年8月5日,為考核期。考核不合格,則本項目合同終止。考核合格,則合同期順延。
2.第二年合同期為2026年8月6日—2027年8月5日。
3.剩余合同期限即“N”年視義烏機場委托管理情況及改擴建情況而定。如省機場集團不再繼續受托管理義烏機場,則“N”年為2027年8月6日—2027年8月17日;如省機場集團繼續受托管理義烏機場,則“N”年為2027年8月6日至義烏機場新航站樓投用之日止(義烏機場改擴建工程預計2028年底前竣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執照作為證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查詢結果為準);
3.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投標截止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時間以法院判決書判決時間為準);
4.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4、其他可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5.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單個合同中至少有一個服務費不少于450萬元或面積不少于8萬平方米的物業保潔項目(包括公共文化場館、大型交通樞紐、五星級及以上酒店、大型會展場館以及寫字樓、大型綜合性商廈等室內公共場所)。提供合同及費用結算憑證作為證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中無法體現業績評審關鍵信息的,另提供業主(用戶)證明文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被列入浙江省機場集團供應商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07月09日09時00分至2025年07月13日16時30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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