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錫林郭勒銷售分公司北京路加油站等七座加油站充電項目談判采購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錫林郭勒銷售分公司北京路加油站等七座加油站充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271.949103萬元,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錫林郭勒銷售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方式為其他。
二、項目概況和范圍
規模:北京路加油站等七座加油站充電項目,詳見工程量清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二連浩特市文化藝術中心、寶昌鎮南加油站、錫林郭勒銷售分公司停車場、西蘇旗西加油站充電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2標段二連浩特市文化藝術中心、寶昌鎮南加油站、錫林郭勒銷售分公司停車場、西蘇旗西加油站充電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
(3)其他資格要求:須入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資源庫(提供證明)
(二)人員要求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資格證書、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承諾書、社保證明)
(三)業績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發出之日)承擔并完成過類似業績項目。(提供合同關鍵頁,以簽訂日期為準。)
(四)財務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銀行資信證明、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承諾書)。
(2)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未進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產,或其他未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證明或承諾書)
(五)商業信譽(評審時現場查詢):
(1)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經營活動異常名單。
(3)近三年內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
(六)其他要求(評審時現場查詢)
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07-0917:00:00到2025-07-1417:00:00
五、響應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07-18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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