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橋區26.1MW光伏扶貧電站2025-2028運維服務項目招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XD
項目名稱:宿州市埇橋區26.1MW光伏扶貧電站2025-2028運維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一包75.33萬元/年;二包42.12萬元/年。
最高限價:一包75.33萬元/年;二包42.12萬元/年。
采購需求:宿州市埇橋區26.1MW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一包為北部片區,主要分布于楊莊、解集、欄桿、禇欄、夾溝、灰古、苗安、永安、順河等多鎮分197個點建設合計16740千瓦時光伏扶貧電站,電站的安全運行維護、日常管理等工作;二包為南部片區,主要分布于符離、祁縣、三八街道、永鎮、大澤鄉、大店鎮、朱仙莊、桃園、大營、蘆嶺等鄉鎮分129個點建設合計9360千瓦時光伏扶貧電站,電站的安全運行維護、日常管理等工作。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服務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下年度合同,年度考評不合格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在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皖財購[2022]556號),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5)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國”發布的為準,查詢截止時點為采購響應遞交截止時間。
情形(2)由供應商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
4.供應商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均為五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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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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