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博物苑整體改造提升工程項目監理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通博物苑整體改造提升工程項目已由南通市數據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崇川區濠南路19號
2.2項目概況及工程規模:對南通博物苑進行整體改造提升,建筑改造面積約8778.34平方米,具體包括:(1)圖書館老館區域改造提升,包含綜合樓和靜海樓外立面及內部整體改造、原宿舍區改造更新,西樓實施保護性修繕等;(2)主館區展館設備更新及智能化改造及歷史區文物建筑保護利用,包含原貌復原北館、中館、南館、東館以及謙亭、藤東水榭等;(3)室外生態修復及功能提升。
2.3招標范圍包括不限于: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含配套施工)、竣工驗收和保修階段(含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包括但不限于樁基、土建、幕墻、裝飾、水電安裝、消防、通風、智能化(包含網絡、有線電視、會議系統、門禁管理等)、電梯安裝、室外工程(包含場地平整、給排水、道路、綠化景觀、圍墻、室外高壓電纜、智能化、燃氣、夜間照明及設備材料采購、室外配套等)。協助業主辦理圖紙審查,質監、安監、施工許可證等各項報批工作,人員考勤,對工程進行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協調施工現場各方關系以及工程竣工資料審核、竣工結算資料初審等。在本項目監理合同期限內,本項目監理單位技術總工須服從安排,對本投標項目和其他項目進行圖紙內審。
2.4監理服務期: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施工及設備安裝階段以實際工期為準。
2.5監理合同估算價:約126.76萬元。
2.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工程共分壹個標段。
2.7其它: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單位為投標人本單位),且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
3.7企業業績:
2022年07月01日(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期止,投標企業承擔過單個工程造價不小于4000萬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樓、廠房)項目工程監理。
備注:(1)須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直接發包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認可。
(2)工程造價以監理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證明上載明的為準,若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上載明的工程造價不一致的,以數值小的為準。
(3)若上述材料無法體現類似業績要素的,則另需提供能反映上述業績內容交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4)本項目采用網上電子投標,所有業績證明材料須從誠信庫獲取,否則不予認可。
3.8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擬派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執業;
(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無在監工程;
(3)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為投標企業的正式員工,提供與投標企業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不接退休返聘人員。
3.9其它要求:/。
3.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5.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法,詳見招標文件。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2028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8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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