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霞關風電場改造升級及新增智能調控系統(tǒng)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工程檢測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蒼南霞關風電場改造升級及新增智能調控系統(tǒng)項目已由蒼南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蒼發(fā)改投[2024]78號核準建設。招標人為蒼南格林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的EPC工程總承包工程檢測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位于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霞關鎮(zhèn)瑤洞村北關島上,項目采用增容模式升級改造,擬拆除蒼南霞關風電場(簡稱一期)已安裝的18臺0.78MW風電機組,并保留蒼南霞關風電場擴建工程(簡稱二期)的5臺1.5MW的風電機組。根據(jù)改造升級方案,初定在已有原機位點選址布局4臺12MW和2臺7.5MW的風電機組,改造新建總裝機容量63.0MW,包含二期保留的7.5MW的裝機容量,升壓站總裝機容量為70.5MW。本工程擬拆除原升壓站,并在原站址新建一座110kV升壓變電站。升壓站暫定新建1回110kV線路T接110kV錢金~沿浦線路(錢浦1634線),新建單回架空9km,架空線路導線截面選用300mm2。本工程擬配置儲能容量為7.05MW/14.1MWh,擬按租賃考慮。本項目總投資約46909.7萬元。
本次項目最高限價589000元,其中房屋市政檢測部分最高限價398000元,交通檢測部分最高限價為191000元。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鋼結構專項檢測、實體結構工程檢測、室內環(huán)境質量檢測、見證取樣檢測(房建、市政、交通)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招標清單內容及招標文件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3服務期:合同簽訂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同時具備(1)和(2)和(3)或(1)、(2)、(3)組成聯(lián)合體:(1)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檢測機構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以下專項資質“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資質”;(2)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或省級及以上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CMA計量認證證書。(3)具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檢測等級證書。
3.2浙江省外投標人必須持有省外企業(yè)進浙承接業(yè)務備案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3.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4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招標文件。未按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拒絕其投標。招標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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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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