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采購公告
項目名稱: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646551元
最高限價(元):646551元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清鎮市新店鎮污水處理廠運維服務
數量:1
預算金額(元):646551.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清鎮市新店污水處理廠廠區內環保設施運行和日常維護,保證污水處理廠外排水水質標準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供應商應為殘疾人福利企業;供應商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監獄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標項1】/
4.一般資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提供基本開戶銀行近半年(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并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材料)。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近半年(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6個月)出具的的資信證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4.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非納稅組織或納稅零申報的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需要繳納社保的供應商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個月的供應商提供自成立以來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
4.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文件詳見投標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供應商須承諾: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
(2)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標資格。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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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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